市局公共机构节电节水管理制度

首页 > 英语学习 > 英语资源 > 正文 2022-01-02

为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气、公务车辆节油和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市局公共机构节电节水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局公共机构节电节水管理制度

  一、节能的分类动态监督管理

  1、用电管理

  (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夏、冬季需要时,其他季节不能使用空调,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

  (2)办公室、功能用房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摄像机、投影仪、电视等设备要随用随开,计算机不使用时要设置自动进入低能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源消耗,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4)对复印机、传真机及其他办公设施设备,要正确使用和操作,避免因使用或维护不当引起的不必要损耗。

  (5)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线板等不安全设备。

  (6)关注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做到无人时随手关灯。

  2、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并且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

  (2)拖地、打扫卫生要尽量节约用水,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浇灌花木、泼洒地板等。

  2、用油管理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控制车辆规模;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减少车辆使用次数。

  (2)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实行单车核算。

  (3)车辆加油“专人专管”,每次给车辆加油后都由办公室进行登记。

  3、办公耗材管理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领用。

  (2)强化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处理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信封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3)文件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平常工作文件提倡双面印制,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数量和使用传真的频率。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做到换芯不换壳。

  (5)减少浪费。摄影摄像耗材、网络配件能再次利用的要充分利用,不得随手丢弃;同时建议校内资源不做私人之用。

  4、公务经费管理

  (1)降低办公电话费开支。自觉利用内部集群网通话,严禁使用办公电话闲聊、娱乐、信息咨询、网上注册、充值活动,严禁私人电话与办公电话捆绑,节约通讯费用。

  (2)减少办公经费开支。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3)严格控制报刊书籍订阅量。充分利用网络资讯条件,把握必需、必备、有用原则,减少报刊书籍订阅量;充分发挥书籍的共享功能。

  5、节能产品的采购

  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严格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进行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

  6、废品的回收利用。

  部门各办公室、功能用房产生的废品,能利用的继续利用,不能利用的,设置分类回收器具,由部门安排专人每周五定期处置。

  二、监督检查

  1、节能工作的管理和具体实施

  指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负责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

  2、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部门的节能工作,需要全体成员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实际,组织成员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节能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教育成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组织好节能宣传活动,通过网站节能宣传专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努力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

  3、节能工作的督导检查

  全体干部职工都应遵守本制度,节能工作负责人对节能降耗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落实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

  4、节能统计报告

  执行资源能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以季度为统计周期,将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统计上报。

  市局公共机构节电节水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干部职工节约用电宣传的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场合外,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三、办公室、会议室、走廊、通道等场所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尽量采取自然光照明,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四、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等用电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电耗。

  五、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水壶、电取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具)。

  六、对照明线路、照明用灯及其它用电器具,定期进行检修,杜绝漏电现象。

  七、设置专门的用电管理人员,用电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用电行为,杜绝事故发生。有关人员应服从管理,如有违章行为发生,造成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节水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干部职工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二、各公共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节约每一滴水,号召干部职工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三、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用水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或阀门,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使用水龙头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

  四、科学设置办公区绿地和景观灌溉用水频率,采用滴灌、自动喷灌等科学的灌溉方式,节约灌溉用水,提倡雨水浇灌。

  五、禁止使用自来水直接冲洗车辆。

  六、加强供水管线的巡查,发现有管道泄漏的情况及时处理。

  七、爱护供水和排水设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部件,杜绝人为故意损坏。

  八、要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对用水量及时分析,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以消除问题。

  公务用车节油管理制度

  一、加强公车燃油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制度,努力降低燃油消耗。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编制管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

  三、积极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倡采用社会化的用车保障方式。

  四、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少开一天车的规定,除特殊公务用车外,各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周末和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一律集中封存管理。

  五、积极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开展车辆维护、保养、节油等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驾驶技能。

  六、提倡以单车为单位建立油耗台账,降低公务用车单位(公里)油耗。

  七、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提倡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非紧急公务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严禁公车私用。

  八、推广车辆维修费用和油耗实行单车核算,落实“一车一账”。

  九、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及时更换空气滤芯,润滑油,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做到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能耗统计制度

  一、各公共机构要成立节能领导小组,设立能源管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用能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及能耗计量、统计工作,对本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公共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统计本单位能耗、管理文件、报表、记录和管理台账。

  二、各公共机构要落实能源消费计量制度。用能单位能源消费要进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三、公共机构应当按时报送能耗报表,于每年3月10日前,向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组报送上一年度能耗年报表及能源消费状况分析报告。

  四、公共机构要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工作。

  五、公共机构要建立本部门(系统)能耗统计制度、分析制度,并及时将制度建设情况报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组。

  办公用品节约制度

  一、严格办公用品配置标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设备,能共享一律实现共享,提高办公设备利用率。

  二、循环使用办公用品。提倡双面使用纸张,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饮水提倡使用茶杯,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和瓶装饮用水。

  三、推行电子政务。要充分的发挥网络作用,减少纸质文件印制。推行使用电子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实行公文报送网上传输。

  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一、各公共机构要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

  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行“首长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三、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作为评价公共机构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四、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组要对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节能目标和责任。

  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努力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

  (二)收集、整理、传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

  (三)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

  (四)分析总结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节能工作动态,提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过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六)传达上级节能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能源审计制度

  一、制定依据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二、审计方法

  自愿能源审计和强制能源审计相结合。各公共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简单能源审计。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组根据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报告和开展能源检查情况,定期对能耗水平高或者超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公共机构开展强制能源审计。

  三、审计内容

  (一)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核对水、电、油、煤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三)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审查节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

  (五)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六)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

  (七)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审计结果

  (一)自愿能源审计结果,由本机构根据审计结果指导本机构节能工作实际,存在严重超标准节能情况的,要及时上报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组,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二)强制能源审计结果,由实施强制能源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对接受审计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问题严重的,报镇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的范围

  全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考核评价的对象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为考核评价的责任人。

  三、考核评价的方法

  采取统一考核的方法,对列入节能考核评价范围内的公共机构,由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逐一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评价的内容

  (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和能耗统计报表、能源分析报告等上报情况;

  (二)节能工作管理岗位设立情况;

  (三)年度节能目标计划、节能制度建设和能源消耗台账设立、执行等情况;

  (四)节水、节电、节油、节煤和节约办公用品等情况;

  (五)公务车配备、使用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建立、定额消耗等情况;

  (六)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情况;

  (七)新开工建筑是否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

  (八)节能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情况;

  (九)推广节能灯和再生能源等节能措施情况;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处理

  (一)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节能工作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节能管理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节能工作问责制。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公共机构目标考核体系,对在节能工作方面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开展节能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建立节能专项检查制度。镇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对长明灯、长流水、公车私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全镇通报。

  三、采取年度检查考核的方式对各公共机构进行节能情况督查,对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达的各项节能指标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对下列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实施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节能工作中应用新技术开展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或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应当予以表彰的其他情形。

  五、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

  (一)造成重大资源浪费;

  (二)完不成年度节能考核指标的;

  (三)应当处罚的其他情形。

  市局公共机构节电节水管理制度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区节能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节电管理制度

  (一)节约空调用电。改进空调温度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原则上不许使用空调,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二)节约照明用电。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办公区道路用灯每晚定时开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除重大节假日外,平时不开启装饰灯。

  (三)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

  (四)加快用电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能灯、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

  因地制宜进行节电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逐步改造或更新。

  二、节水管理制度

  (一)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标志,公布维修电话;大力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

  (二)注重绿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

  (三)加强设施维修改造。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滴漏现象。

  (四)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即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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