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的小学招生方案

首页 > 中考资源 > 中考招生 > 正文 2022-01-03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关于农村的小学招生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农村的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

  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关于小学招生计划的批复,确定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先录取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

  (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户籍迁入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

  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

  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

  “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于20xx年7月2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办理学籍,已被录取(以缴交学费为准)的学生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

  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招生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

  《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14年6月30日之后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东肖龙泉小学、红坊东阳小学等报名登记建档。

  五、有关规定

  (一)登记建档时间:

  1.本片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8月3~4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6~7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新罗区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农村小学的适龄儿童只提供(1)、⑸项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

  (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符合该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登记建档入学,如果本片区学校学位录取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关于农村的小学招生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20xx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津教委〔20xx〕12号)和《静海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邱庄镇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坚持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镇教育办的指导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招生时间

  20xx年5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

  20xx年5月23日至27日查验相关证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6月1日上报区教育局招生情况,注册学籍。

  四、招生办法

  1.20xx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印手印,报镇教育办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2.本镇26个村街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薄(包括蓝印户口)、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父母同户)。

  户口时间截止到20xx年5月22日。

  3.具有本镇辖区户籍但户口没在津美街、津海街、万全街、尧舜街和王虎庄村的,按照现在学幼儿园凭居民户口薄、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

  4.本镇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对应小学的划分:津美、万全、尧舜、津海4个街分别对应的4个街小学(尧舜街对应尧舜小学和尧舜实验学校);王虎庄村对应王虎庄小学;庞家庄村对应庞家庄小学;大屯村对应大屯学校;太平村、满井子村、官坑村对应育德小学;五美城村、三间房村、刘家房子村、丁房子村、刑家堼村对应五美城小学;胡连庄村、东房子村对应胡连庄小学;岳庄子村、白公坨村对应岳家庄小学;巨庄子村对应巨家庄小学;前尚码村、东尚码头村、西尚码头村、北尚码头村对应尚码头学校;(注:我镇崔庄子村、李八庄村对应大丰堆镇高庄子小学,家长如要求在大邱庄镇入学则对应岳家庄小学)

  5.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父母同户)。

  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xx年5月22日。

  如学片内学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容量,由镇教育办协调到周边可容纳学校注册报名入学。

  6.具有本市或本区户籍但非大邱庄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薄和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册报名入学。

  7.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xx年在我镇入学,需持有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证明(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且依照《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登记暂行办法》,在20xx年10月31日前在我镇进行了登记。

  已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包括登记时不符合条件但至招生截止日期已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居住证地址所对应的村街,到相应学区片小学注册入学。

  (居住证地址所属区片对应的小学按照本办法中4.执行)。

  对于居住证标识的地址无法确认学区片的,按照幼儿园对应小学的原则,注册报名入学。

  8、关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我镇入学的相关材料的说明。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xx]32号)的文件精神,需提前一年登记,登记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登记时须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购买我镇村街小产权房屋须经村街开具证明并由镇城建办出具证明材料;对于租住户,由租住房所属村街开具证明,并到镇城建办开具证明材料。)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20xx年登记时未要求提供在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招生报到时需要补齐相关材料。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9、居住证标识的地址在津美街、万全街、津海街、尧舜街等4个街范围内的,按照所在学幼儿园对应的小学,直接到相应的小学注册报名入学。

  (仅限4个街范围内的居住证)

  10、对于超出招生容量的学校,按照居住证标识的日期,依次安排入学,招生额满后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到有空位的学校就学。

  11、在20xx年提前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优先安排。

  对于20xx年10月31日前未进行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符合条件的,依次安排注册报名。

  11.具有大邱庄镇辖区户籍但幼儿园在其它区县入园的适龄儿童入学,凭户口本薄和接种证,到区教育局规定的学区片注册报名入学,各小学不得拒收。

  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标识不清或界定不明确的,按照原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册报名。

  12.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期进行。

  符合特殊教育招生条件,愿意到特教中心学习的适龄儿童到特教中心报名,特教中心对在校学生实行“五免”,即免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可以到普通小学就近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13.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我镇入学,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和教育局规定执行。

  14.大邱庄镇育英学校为民办学校,在镇教育办的监督下,学校实施自主招生,招生时间与公办校同时进行。

  凡自愿到育英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凭户口薄到学校注册报名,学校招生额满为止。

  育英学校招生优先考虑在大邱庄镇辖区幼儿园的适龄幼儿。

  关于农村的小学招生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

  (二)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入学,当随迁子女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区教体局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区教体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春年

  成 员:张 强 李 强 张志宏 焦淑君 李洪波 薛晓莹 张 旭 王 军 蔡生龙

  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做好消除超班额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管理。

  (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小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助推农村学校优质发展。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2020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7月24日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1.本区户籍“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本区户籍确无自购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教体局将根据父母相关信息到规自局核查),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体局指定的学校申请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体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民办校要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生成联合奖惩案例。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五)2020年适龄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各校于招生前两周(7月10日11点前)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收新生的年龄、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学区范围。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六)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依照《2020年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域及学校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前置性做好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坚决执行政策,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对问题的研判,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并将独立自主开展监督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民办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4月27日上午11点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email protected]),将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各学校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6月1日前上传至各区域邮箱。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操作程序。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开发区及各学校必须在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

  (四)严格监督问责。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区教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66897225。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要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治理招生入学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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