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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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中共XX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管单位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度省属高校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如下:

  一、选人用人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用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严格工作程序,启动开展1名正处级干部平级调整工作,9名正处级干部提拔配备工作;组织完成17名副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完成了2名科级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为学院建设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持。二、选人用人工作主要做法(一)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规范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把对制度的学习贯彻作为重中之重,校党委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1+5制度体系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断完善校内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落实处级、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干部多岗位锻炼机制的形成,制定2018年度缺岗正处级干部选拔方案,制定《蚌埠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蚌埠学院2018年部分缺岗科级岗位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为2018年选人用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严格程序标准,提高工作质量

  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贯穿选人用人始终,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干部选好、选准。严格遵循和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规定和标准,落实《蚌埠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各项程序,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对象确定、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人选公示、任前谈话、正式任命、工作交接等环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在拟选拔的对象中开展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等工作。

  (三)坚持知事识人,强化精准管理

  学校党委不断改进知事识人方式,提升干部管理精准度,学校组织部门与监察、审计、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对干部的奖惩等变化信息及时入档,掌握干部的最新动态。同时,加强干部分类考核,区别机关党政管理干部和院系干部,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试用期满、干部年终考核等方面推进干部分类考核。在干部选拔、试用期满考核以及干部的年度考核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了解干部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工作业绩和作风形象考核,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情况,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在各项考核方案制定中,明确考核结果运用的标准和办法,同时将部门考核及专项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挂钩。

  (四)落实监督措施,体现严管厚爱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干部监督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监督办法》。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各项规定,在处级干部调整中,对不适于担任管理岗位的处级干部交流到其他岗位。对受处分的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予以免职。

  加强干部兼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把好审批备案环节,2018年新增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兼职审批备案。严格处级干部因私护照管理,下发《蚌埠学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规定》,出国境履行审批手续。加强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对核查出问题的干部严格处置,经校党委研究,2018年对1名因个人事项核查不实的干部给以批评谈话处理。

  积极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分别选派干部驻村扶贫、到企业挂职、到蚌埠市党政机关挂职,为干部成长搭建锻炼舞台。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制度》, 开展考核排名末位提醒谈话。节假日期间,对困难的党员干部及时看望,送去慰问。关爱驻村扶贫干部,组织参加干部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五)注重加强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及我省实施办法,制定了学校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安徽省委党校2018年春季、秋季调学工作,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完成组织调学任务。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及要求,积极协调,认真组织完成了全省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的调学工作,培训正处级干部40人。协助教育工委举办了第38期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任务,33名副处级干部、130名科级干部、44名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培训。与高校干部培训基地联合,组织67名处级干部集中培训,印制《2018年蚌埠学院“素质与提升”培训班(复旦大学班)学员总结与体会文集》。20名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2018年全国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通过培训,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有力提高。

  三、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有关政策支持需要进一步争取。干部职数缺乏对学校发展的限制短期无法改观,校内机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这些系统性短板,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一定的制约作用,需要努力加以克服。

  二是年轻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近两年,处级干部队伍退居二线的人数呈现加速状态,后备年轻干部缺乏,管理意识、管理能力的提升缺少台阶培养和岗位经历历练。

  三是干部教育管理还存在不足。尚未出台干部教育的中长期规划,管理监督还不够严格,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有的干部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还有待加强。

  四、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校党委将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正确导向,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把握条件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同时,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调整校内机构设置,系统分析学院建设发展需求,科学调度干部职数,为干部队伍建设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的制度体系,开展处级后备干部库建设,着力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形成合理充足的干部梯队和干部储备。

  三是制定干部教育规划,强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各项制度,细化各项落实措施,完善考核,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监督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提升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作如下汇报。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选人用人工作?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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