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五篇】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正文 2023-03-05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开展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关键要有“党味”、有主题、有形式、有记录、有督查、有成效,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深度融合“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教育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朝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去努力,围绕建强组织、建好队伍、增强组织力来展开,聚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抓落实,对标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求突破,让党员得到锻炼、受到熏陶,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基本要素

  (一)活动时间。每月至少开展1次,原则上为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进行,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以顺延为第三周的星期二。时间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每年“七一”期间,全校所有党支部统一开展一次活动。

  (二)活动主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做到月月有安排、次次有主题,并采取张贴预告、电话通知、短信微信提醒等方式,提前3-5天向党员预告,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召开支委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具体内容。

  (三)参加对象。党支部全体党员。根据活动主题,可请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

  (四)组织方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活动。也可根据活动主题,组织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主持,因特殊情况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党支部活动室统一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统一佩戴党徽,增强活动的庄重感、仪式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党委要求、相关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能力。可以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讲学+网络助学”“结对帮学+实践活学”等方式使之入脑入心入行动,也可开展观看专题片、知识竞赛、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组织专题研讨、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集中缴纳党费。每月主题党日,每名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由党支部确定专人收取,并填写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登记表。党费不得通过代扣工资等途径收缴,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由他人代缴。党支部每月公开党费收缴情况。

  (三)规范组织生活。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与“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每月一次的党员汇报、党小组会与主题党日活动可合并进行;每月一次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在主题党日活动当天召开;每季度一次的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党课原则上安排在当季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在每年12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可结合党支部述职、年度总结会一并进行。

  (四)深化志愿服务。结合党员专业特长、兴趣爱好等实际,组织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和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主题党日”平台,通过“党员服务日”“党员义工日”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帮残助弱、扶贫济困、走访慰问、义务劳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五)开展民主议事。向党员通报支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重大事项,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安排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征求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围绕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和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党支部贯彻落实措施,讨论决定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实行民主公开。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定期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及时通报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七)积极探索创新。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形式与内容统一、原则与灵活彰显,积极探索开展各类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主题党日”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活动方式上,可以采取基层喜闻乐见的三句半、快板书、口袋书等方式,让基层党员“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在学习内容上,可以增加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实用技能、文化科技等内容。在实践过程中,要紧盯建设“质量好、机制优、校园美”的特色鲜明应用型大学目标任务,围绕各二级学院、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的职责任务,组织引导党员时刻牢记身份使命,增强政治认同,提升思想觉悟,统一行动步调,对照党章找差距,对照先进找不足,争当先进模范,树好先锋形象。

  四、工作机制

  (一)考勤考核机制。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建立考勤登记簿,采取党员本人签字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上级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及组织生活的质量,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纪实管理机制。各党支部要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写实性记录,留存有关文字、照片和视频档案资料,做到书面记录档案、影像资料档案与活动计划相互印证,以备上级党组织随时调阅核查。

  (三)全程指导机制。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主题党日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派员全程参加指导,并进行现场点评。对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组织有力、参与度高、效果明显的主题党日活动,及时帮助总结提升、宣传推广。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党支部书记要将其作为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履行直接责任,确保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能力落实,实现“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

   (二)加强督促检查。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将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书记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对活动组织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督促限期整改;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处理。

  (三)注重探索总结。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积极探索开放融合、多方互动的活动方式,吸纳群众参与、评议、监督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做到服务群众与引领群众有机融合。同时要总结出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的优秀经验做法,将取得的成效和具有特色亮点的先进经验进行包装,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将充分运用校报、电台、“党员e家”、微信等媒介,宣传展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和身边的先进典型。

第二篇: 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细化落实公司四次党代会和年度工作大会有关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基调,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总体要求。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坚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为重点,强化基本任务、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阵地、基本保障建设,不断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职工、推动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现公司“千万亿”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二章

  基本任务第二条

  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支部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第三条

  加强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党支部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把“两学一做”作为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支部整体工作水平,打造坚强有力、工作过硬的“金牌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做到“一个支部,一座堡垒”。

  第四条

  加强支部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党支部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更好地保持、发扬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点制度,在攻坚克难、爱岗敬业、联系群众等方面发挥好党员带头作用,真正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

  第五条

  加强基层阿米巴、班组建设。党支部要构建各具特色的阿米巴、班组、科室文化,充分调动和发挥巴长、班科长在基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支部与所辖部门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

  第六条

  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党支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动支部干部、党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倾听广大职工的心声、意见,及时向上反馈、建议,建立上下通畅、反馈及时的沟通机制,保证各种问题解决、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

  加强与群众密切联系。党支部要保持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多地关爱员工,了解职工生活、工作的困难与疾苦,切实帮助解决困难,施以情感慰藉,解决后顾之忧,并适时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让职工心情舒畅、快乐健康地工作、学习、生活。

  第八条

  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党支部要结合支部实际,不断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开展“忆厂史、话发展、争贡献”等主题活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强化职工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让大家牢固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意识,不断增强爱厂爱岗、守法守纪观念,充分发挥好每位员工的潜能和聪明才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九条

  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党支部要注重发挥好职工代表、青年团员的重要作用,让他们不仅成为工作上的带头人,更要成为党支部联系群众、解决难题的好帮手。

  第三章

  基本组织第十条

  党支部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一般以分公司、办事处、部门、科室或班组为单位进行划分。设立或撤销党支部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力量配备。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划分党小组的,应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选优配强兼职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务工作集中培训。

  第十二条

  党支部换届。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的,应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推行“两推一选”,严格候选人资格联审,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20%,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章

  基本队伍第十三条

  党务工作者队伍。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党务工作者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党员发展。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宿迁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南》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营销一线、生产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把销售骨干、生产骨干、管理骨干等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的队伍中。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大阶段31个环节”,规范和提升公推优选、政治审查、先进性考察、集中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水平,实行全程票决、全程公示、全程培养、全程记实制度。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第十五条

  党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内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党员先锋岗”“优秀党员”等评选方式。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

  党员管理。依托宿迁党员E家管理系统,强化党员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党员信息,规范组织关系网上接转。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政治生日、临终关怀等党内关爱制度。深化党员明星班组、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制度,引导党员在营销生产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特别是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党员、施工项目中的务工流动党员,都要临时纳入党组织的管理,与企业在职党员同要求、同教育、同培养。

  第十七条

  党员监督。认真落实党员红线、底线管理,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四风”问题,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规范党纪处分程序,促使党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第五章

  基本活动第十八条

  “金牌党支部”创建活动。“金牌党支部”创建是公司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直属党支部每季度要对照《洋河股份金牌党支部考核评分标准》,认真执行、积极争创。分(子)公司党委基层党支部可参照实施。

  第十九条

  积分管理、评星定级活动。按照《宿迁市党支部积分管理、评星定级暂行办法》《宿迁市党员积分管理、评星定级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性。

  第二十条

  “党员活动日”活动。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每月20日)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第六章

  基本制度第二十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和上一次党课。“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第二十二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第二十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根据上级组织通知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党员年审工作,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进行。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扬、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批评教育,抓好整改。民主评议结果及时录入宿迁党员E家管理系统。

  第二十四条

  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应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月按时报送支部党费缴纳情况反馈单。党费交纳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及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者,缴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退休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七章

  基本阵地第二十五条

  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员活动室建设的通知》要求,党支部要因地制宜建设支部党员活动室,原则上要求应建皆建,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与其它支部共建共用。

  第二十六条

  注重质量。支部党员活动室建设要注重质量和标准,力求达到“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

  第八章

  基本保障第二十七条

  加强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二十八条

  经费支持。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上级组织每年返还的党费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基层党支部,支持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各分(子)公司党支部、各直属党支部按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第三十条

  本指导意见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优化调整,具体由股份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 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xx号)和省委《实施意见》(浙委〔20xx〕93号),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1.优化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基层单位(处室),都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立相应党组织。党员人数较多、工作相对分散的党支部,可设置党小组。基层党组织的新建、更名、撤销,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按期、规范做好换届工作。设党委的应设立纪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应设立纪检委员,分管纪律检查工作。

  2.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基层党员干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把党的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按照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健全完善教育长效机制、联系群众机制、日常管理制度、关爱服务机制,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方式,把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落实到位。

  3.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发展主战场,在服务省直机关高效运转、“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集中统一管理等重点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承诺践诺等方式亮身份、做示范,在本职岗位上积极作为、展示先锋形象,尤其在重大任务和困难考验面前冲得上、顶得住,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公积金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大会堂、宾馆饭店、餐饮、物业管理、幼教、公车管理等服务保障单位党组织,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办好“关键小事”;经营单位党组织着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反哺服务保障能力;机关党组织着力深化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把守纪律讲规矩贯彻机关事务改革发展全过程,切实把铁的政治纪律具体化为严格的服务纪律、保障纪律和工作纪律。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既防止搞“一言堂”和“拍脑袋”决策,又防止各自为政、议而不决。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立主题党日制度,做到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活动,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有固定时间和明确主题。其中,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定期举行。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1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联建联动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7.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基层单位党组织,分类细化建设的具体标准,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成效、三年上台阶”的目标,有序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委建制的党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党务干部,享受同级行政人员待遇;其他党组织至少保证1名固定的兼职党务干部。要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培训1次,党支部负责人每3年轮训一次,新任支部书记应在任职6个月内完成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务干部培训或工作交流。基层党组织所需的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预算。

  8.严格党员的日常监督。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严明纪律底线,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深刻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防止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监督、触碰“红线”。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党员既要履行监督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9.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确岗位职责,认清岗位风险,自觉提高防范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建立廉政风险管理目录,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支持配合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单位内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着力在国有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干部选任、企业经营、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推进制度建设全覆盖。在局机关常年设立举报箱,通过通讯录和网络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各党组织自觉规范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畅通监督渠道。把巡视出来的问题作为深刻教训,把违纪违规的行为作为反面教材,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

  10.全面落实和强化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双岗双责”,既管业务又管思想管作风,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基层纪委和纪检干部要聚焦主责主业,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各单位的党办和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11.加强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制度,采取专项督查、点评通报等形式加强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探索开展党建工作网上考核,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一级评一级的原则,每年对每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分类定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进晋位升级。将晋位升级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单位(处室)应从四星级以上党组织中推荐产生。要坚持以工作绩效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以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改革发展新突破、全面工作上台阶。

  12.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充分尊重基层党组织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开展示范点培育工作,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培育发现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通过通报表彰、集中宣讲、专题展示等形式,讲好故事、传好声音、树好形象,积聚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的正能量。

第四篇: 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委(党组)党管意识形态的工作要求,按照高举旗帜、改革创新、围绕大局、服务群众,积极作为,稳步推进的工作要求,现就加强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与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行动落实到位。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开展培训等形式,组织各级党委(党组)成员和全县宣传思想战线广大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形成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要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县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全面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它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通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签订责任书,基层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两次,每半年向县委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要统筹工作安排。县委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研判、领导阅评、联系沟通、检查考核、联席会议、专项督查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镇(街道)、县直单位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纳入组织部门的干部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奖罚的重要依据,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动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合力

  一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研判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和重点领域单位的工作职责,营造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日常指导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确定每年3月下旬和9月上旬,对各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提高基层党委(党组)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要强化问责考核。党委(党组)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领。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县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实行“一案三查”,除了严肃查处当事人,还要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加强督促考核,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考核、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管控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一要加强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县委《关于调整县委干部理论学习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进一步形成中心组学习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抓好做实县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集中学习X次,其中专题学习研讨X次。二是持续深入理论学习宣讲。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方式,邀请中央、省级有关专家学者来,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县电视台、县新信息网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持续开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以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动实践。四是成立全县百姓宣讲团。从县直党委和各镇(街道)抽调理论素质过硬、“讲得出、讲得好”的人员,组成宣讲团,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目标要求,深入到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弘扬正能量,倡树新风尚。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县内媒体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广告,在城区设立大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点,在城区各学校、各服务窗口单位、各宾馆酒店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栏,广泛对核心价值观内容进行宣传。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举办“最美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对他们进行隆重表彰,掀起人人向身边典型学习的热潮,形成“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加强青少年道德思想教育,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二是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继续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果,落实常态长效机制,并强化督导考核。以遏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和高价彩礼等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为切入点,在全县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分片对各行政村村支部书记、妇女主任、红白理事会具体负责人进行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组织民政及部分镇(街道)赴移风易俗工作先进县市学习,召开乡风文明行动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同时,加强日常督导考核,加大明查暗防力度和宣传引导力度,确保群众满意度提升。三是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县首批县级文明校园评选,对优秀单位授予“县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举办全县经典诵读电视大赛选拔赛。

  (三)进一步增强社会舆论引导能力。建立宣传委员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交流各镇(街道)宣传思想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加强舆情监控。严格落实网络舆情监控与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判网络舆情信息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最大程度降低负面影响。

  今后,全县各级要进一步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主流舆论。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倡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推动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 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学校基层党组织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发展思路好、制度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六好”基层党组织的目标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选好配强支部班子

  1.选好配强支部书记。机关、教辅单位基层党组织所属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正职担任,单位正职不是党员的由其他党员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单位党支部数量较多,党员处级领导干部不足的由党员科级干部担任,其他支委可由普通党员担任。

  2.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力争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支部内没有党员学术或学科带头人的,由学术水平较强的教师党员担任。

  3.规范设置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7人以上50人以下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由党员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党员副处级领导干部人数不足的由党员正科级干部担任。

  二、规范支部组织生活

  4.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每次确定1个专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分设若干党小组进行学习研讨,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至2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支部书记、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联系一个班级,每年至少给学生上一次思政课。

  5.严肃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开好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应确定主题(可参照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主题),一般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也可随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6.丰富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党员固定活动日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坚持固定活动日与“三会一课”相结合,时间为每月第四周的周四。各党支部也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一天作为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时间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应事先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活动主题可围绕“党员学习日”“党员议事日”“党员走访日”“党员服务日”“党内评议日”等展开。

  7.主动站位抓好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支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之以恒抓紧抓好,要定期对本单位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党委组织部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相关制度的进行通报,将检查结果计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三、完善政策保障

  8.落实经费支持。各基层党组织可以从返还的党费、党建专项经费以及学院党委经费中列支部分经费对支部给予支持,确保支部有一定的活动经费。

  9.完善政策保障。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实绩作为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优先考虑的参考依据;各学院在年终奖励绩效分配中要给各教工党支部书记计算一定的党务工作量。

  10.建好党员活动室。各单位要按照“五好十有”的建设标准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确保全体党员学习、会议等需要的场所和软硬件设施,把党员活动室打造成特色鲜明、师生党员喜爱的温馨之家,打造成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坚强阵地。

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五篇】

https://www.benqdjg.com/shiyongwendang/173636/


推荐访问: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怎么写 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范文

上一篇先进个人推荐材料优秀【3篇】

下一篇统计优秀个人推荐材料范文汇总四篇

推荐推荐文章

推荐热门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