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五篇】

首页 > 招聘就业 > 招聘信息 > 正文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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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扎根基层,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限连云港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

3、专科、本科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应聘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户口本;在职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户口本;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上材料除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外,其它还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连云港高新区20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2寸同版照片3张。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8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朐山中学(海州区盐河南路、孔望山景区斜对面)。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18―85219770。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第二篇: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网站(www.jnh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教育类:0537-3255628;卫生类:0537-3236307、3255630。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4月18日9:00至16:00到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东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9室(教育)、213室(卫生)(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A2号楼二楼)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第三篇: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招聘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笔试

笔试时间:5月13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证件照片3张(与准考证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在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3、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考察前提交报到证,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类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可在考察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6、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出具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1、教育类: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按报考学段学科分组,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2、卫生类:面试采用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本人抽签确定专业答辩顺序,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同一考评组。

面试评委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选调,一般应采取外聘的方式,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考官中的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考官一经确定,名单严格保密,人员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别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四)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劳动保障处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处颁发《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第四篇: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46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98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至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新区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生源,即明珠街道、凤凰街道、寺巷街道、沿江街道、野徐镇)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2、2010至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泰州户籍(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毕业生;

3、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2010至2012届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2012年1月1日前纳入“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电子档案管理的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在职幼儿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高新区内幼儿园担任园长或副园长职务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所规定的.招聘要求和专业资格条件。

3、报考“小学语文”、“学前教育”学科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教育局统一组织。

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才网、泰州晚报、高新区教育网等向社会发布《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行政办公楼1305室(药城大道商务一号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高校入学前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四张。

中国大学网

第五篇: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笔试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简章》及《岗位简介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时,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高新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申请,经批准后,由高新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和报名现场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日上午12:0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网上和报名现场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8月3日上午8:30~11:30,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到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素质,报考考生笔试、面试等考试(测试)成绩低于笔试、面试设定总成绩6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高新区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1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6)面试费100元/人。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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