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惠工商列入异常决字〔2019〕第19002878880821号 惠州市德信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7月10日 说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送达。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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